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以来,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积极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了行政指导+信用修复+约谈通报+协同执法+以案释法的多维度工作体系。
一是精准指导。坚持将帮扶指导作为执法工作的首要课题,防范违法风险。依托“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等活动,采取现场、座谈、线上等形式,分区域、分专题、分行业开展调研性帮扶和共性问题集中帮扶。根据各种渠道掌握的个性问题,组织相关科室、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坚持厘清指导与执法的边界,“只帮扶,不责改”、“无计划,不执法”。
二是多维监管。针对“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及各种专项执法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帮扶指导企业及时整改到位,遏制违法风险。制定《卫辉市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制度(试行)》,列出了7种问题隐患约谈事项清单。2024年以来,累计实施约谈9次。针对常见的违法问题,发布了18个典型案例通报,并配发相应法律条文,指导帮扶企业规避违法风险。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监测数据造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突发环境事件等5场次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增强企业的法治意识、信用意识。
三是加强衔接。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衔接机制的意见》,针对11个方面的事项,加强各业务科室、监测中心、执法大队之间的业务衔接,最大化降低入企频次。针对“散乱污”企业等事项,联合乡镇政府排查,现场填写问题反馈单转乡镇政府跟进。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建立3项制度,明确4项协作内容,提出12项工作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聘请河南宁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助力全市生态环境帮扶和企业信用修复。
四是自由裁量。严格落实《新乡市生态环境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依据不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对于一些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在减免清单的事项办理过程中,先后16次组织集中业务培训,撤销立案3个,不予处罚4个,从轻处罚2个。
新理念、新体系,逐步显现出新面貌。全市各企业的治污主体责任落实有效,空气质量改善率位居新乡市八县市第一,国、省、市控河流断面考核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未发生一例突发环境事件。下一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将在卫辉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省、新乡市生态环境系统的统一指挥下,进一步实化细化工作举措,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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