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调解员,我们在18号已经收到了货款,现在申请撤诉”,11月21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调解员赵燕荣在进行案件回访时,原告律师表示道。
卫辉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从当事人起诉到支付拖欠货款仅历时5天,既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时间和成本,又跑出了诉前解纷、助力营商的“加速度”。
2022年12月份,原、被告公司签订《工业品供需合同》,双方按约定履行供货、付款义务。2023年7月1日,原告将货物给被告送去,被告为原告出具收料单,但被告一直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无奈之下原告于11月15日诉至卫辉法院,希望早日追回货款。
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室,由调解员赵燕荣主持调解。因被告公司位于焦作市,不便开展线下调解,调解员便通过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被告承认了欠款事实,但表示拖欠货款也是实属无奈,了解这一情况后,调解员引导其积极筹措资金,早日还款。11月18日,被告通过银行转账付清了拖欠货款,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至此案结事了。
卫辉法院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一线,为群众开通纠纷处理的“快车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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