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已收到,太感谢了,多一些像你这样的人,能为人民说话,为人民服务这个社会就更和谐更稳定,真是太感谢了。”
这是9月14日家住汝州市的原告魏某微信收到4200元货款后,通过微信向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调解员赵燕荣发来的肺腑之言,
原告魏某在汝州市从事废品收购、销售,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间,被告赵某从原告处多次购买废旧编织袋。2022年12月2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欠原告货款24780元,被告陆续支付原告19780元后,剩余5000元货款经原告多次讨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清偿,原告魏某于今年 8月27日向卫辉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调解。
卫辉法院调解员赵燕荣收到该调解案件后,及时与被告联系,了解到被告因货物质量问题和货已卖出去没有完全收回货款为由进行推诿,就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向其释法明理,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通过微信支付原告借款4200元,原告撤诉,案结事了。
9月14日,远在汝州的原告魏某在收到4200元货款后,通过微信向调解员表示感谢。
(作者: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 王伟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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