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调解员赵燕荣收到一面锦旗,上面书写着“以公平正义护企 以暖心服务安商”十四个金色大字。
2022年4月20日,某实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某建材公司签订一份《混凝外加剂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某建材公司按约向某实业公司供应减水剂,某实业公司并未支付货款。某建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于5月23日向卫辉法院提起诉讼。
在卫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某建材公司了解到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后,便申请进行诉前调解,诉调中心调解员赵燕荣收到该案后,考虑到该案涉营商环境,便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情绪较为激动,被告以自己困难为由推诿,原告却因对方这样的态度而不满。为避免矛盾激化,经赵燕荣多次沟通、协调,根据双方情况,有针对性地依法调解,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实业公司支付原告某建材有限公司货款77488元及违约金2512元,共计80000元,并约定还款期限。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案体现了卫辉法院为营造优化营商环境,于诉前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
版权所有:信用中国(河南.卫辉)
主管单位:卫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主办单位:卫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
联系电话:0373-4494160 联系邮箱:whsxyw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