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倡导诚实守信树文明新风,注重诉前调解为民解忧。近日,卫辉法院调解员王尚顺就成功地在诉前帮助两名债权人实现了债权,有效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月15日,原告张某收到被告王某转来的3000元欠款,向法院申请撤诉。原来,早在2007年3月,王某因养殖场资金周转困难,向同村的张某借了10000元并出具了欠条,截止到 2022年7月 ,王某共计归还张某7000元。剩余3000元,虽然经张某多次催要,王某就是拖着不予归还,张某向法院起诉后,同意法院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王尚顺多次给被告打电话进行调解,于法、于情、于理地给被告做工作,王某自己将3000元转给了张某,张某遂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5月19日,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李某在收到10000元借款后也向卫辉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原来,2021年6月16日郭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据一份,并承诺2021年7月16日前将钱还清。借款到期后郭某并未按时归还欠款,在李某催要下,于2021年10月4日通过朋友归还欠款40000元,剩余10000元一直拖着不予归还。李某于5月15日向卫辉法院起诉并申请诉前调解。
调解员王尚顺就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联系沟通,耐心细致地向被告及其家人释法明理,讲明利害。经多次反复调解后,郭某也一次性偿还了欠款,5月19日,李某向法院申请撤诉。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卫辉法院持续深化诉源治理,针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利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及时、快捷地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既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诚实守信文明新风,优化了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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