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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卫辉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6-24 文字大小: |

 股室、队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省、市会议部署要求,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卫辉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卫辉市统计局

                       2022年6月24日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违法行为的发生,持续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河南省统计局、新乡市统计局部署要求和全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新乡市委、市政府及卫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综合采取全面自查排查、重点抽查检查、集中通报曝光等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效果,推动健全体制机制,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 

二、实施主体 

市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封志强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三、纠治重点内容

   “四个必查”:

(一)查权力干预 

一是检查政府及乡镇党委、政府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

二是检查工信、发改、商务、住建等部门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地方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等问题。

三是检查产业园区、乡镇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 

(二)查“数据寻租” 

一是检查政府、有关部门是否仍将统计部门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重视统计工作局限于重视数据的问题,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

二是检查是否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不到位,相关文件屡清不止的情况。

三是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物质利益等。 

(三)查执法不严 

一是检查统计违法案件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

二是在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中是否落实省局有关通知要求,完成重点指标,重点领域中的检查任务

三是检查是否按照《意见》《办法》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严肃、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出现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情况

四是检查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是否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失信认定并公示。

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推动典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 

(四)查入退库 

一是检查入库真实性。重点核实入库单位,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达到规模是否重复报送、是否虚增规模、是否违规打捆上报等。 

二是检查退库真实性。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三是检查数据报送真实性。重点核实新入库单位是否瞒报或漏报工业总产值、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的上年同期数,是否虚报当期数等。  

“三个一批”:

(一)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

市统计局将结合群众举报、统计督察、数据核查等多种渠道,严格依法核查本地统计违法线索,配合上级统计机构做好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严肃问责一批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

上级统计机构直接核查并移交的案件,市统计局将在规定时限内开展立案调查并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上报审核。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规范的程序移送案件材料和处分处理建议,协助及时准确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 

(三)集中通报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

国家统计局、河南省统计局将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 市统计局局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学习,发挥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和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  

  、时间安排 

  专项纠治工作分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25日前)。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和河南省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会议主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市统计局成立专项纠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研究布置专项纠治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25日前)。市统计局于6月25日前制定本地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和工作安排。

第三阶段:自查抽查(7月2日—7月20日)。市统计局于7月20日前完成自查和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量并接受上级抽查,市统计局将配合省、市统计局按照省、市统计局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现场抽查和执法检查。

第四阶段:梳理汇总(7月21日—7月31日)。市局7月25日完成专项纠治工作资料汇总整理工作,主要包括: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汇总资料、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梳理资料、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资料、专项纠治自查工作汇总资料等,并形成专项纠治情况的书面报告新乡市统计局。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8月1日-12月31日)。对专项纠治工作的梳理汇总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取得的成效。通过专项纠治工作,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级责任,建立常态化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清专项纠治工作对扛稳、扛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当前统计数据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 

(二)严格纪律规矩,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和时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聚焦统计造假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纠治任务,建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协作配合,高效协同推进。要将此次专项纠治工作作为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契机和有效途径。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协调协作,及时报告情况、共享信息,按程序移送统计督察整改和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主动沟通了解责任追究进展情况,在共同推进专项纠治各项任务过程中,形成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模式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执纪监督市统计局将采取加大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推进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对于自查出来问题并予以及时纠正的,可以免责。对于自查不认真且在上级抽查中重复出现、反弹回潮、屡禁不止违纪违法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从重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企业,要依法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并在企业失信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坚决防止统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于在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和人员,也要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发现拖延整改、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的,市统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约谈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通报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稳、扛实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专项纠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分析当前统计造假的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协助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统计数据质量监管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全员全程责任制,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波动情况,及时纠正错误。进一步加大统计普法力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乡镇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调查对象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要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配精统计执法人员,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在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方面的震慑作用。

 

附:卫辉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

 

卫辉市统计局   

2022年6月24日

 

卫辉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

 

   卫辉市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封志强  统计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李卫华  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丰庆  统计局主任科员

       于永刚  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瑛  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承玲  统计局主任科员

成  员:统计局各股室、普查中心、地调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卫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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